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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查封“三鹿”婴幼儿奶粉,济宁市工商局根据上级精神,采取六项措施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紧急查封2008年8月6日以前生产的“三鹿”婴幼儿奶粉专项活动。截止日前,全市工商系统已出动1209人(次),检查经营业户2785户,查封2008年8月6日以前生产的三鹿婴幼儿奶粉2343袋(400克/袋)、72桶(900克/桶),共计1002公斤;组织经营者召回1691袋(400克/袋),共计676.4公斤。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省局关于集中查封“三鹿”奶粉的紧急通知下发后,市局高度重视,当即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张庆军同志为组长的专项查封行动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下发了《关于紧急查封“三鹿”奶粉专项行动方案》,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职能机构按职责分工协作抓的工作格局。二是突出工作重点,全面开展查封活动。以“三鹿”奶粉为重点,紧紧围绕重点单位、重点区域,通过全面动员、自查自纠,调查摸底、集中清查,巩固成果、考核验收等多种形式,按照不漏市、不漏店、不漏镇、不漏村和市局科室包县局、县局领导包工商所、工商所人员包店包村的原则,全面开展专项查封活动。三是强化督导落实,严格责任追究。切实加强督查指导,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专项查封行动取到良好的社会实效。市局派出工作组,深入一线,现场指导,督查督办,推动工作落实。同时,充分发挥基层工商所的主力军作用,严格落实工商所属地监管责任制。市局、县级局、工商所三级层层签订责任状,量化责任目标,严格责任追究。对在专项查封行动中执法不严、监管不力、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严格依法依纪追究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四是加强协作配合,形成整治合力。全市各级工商机关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精神,在履行工商监管职责的同时,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建立完善联席会议制度,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同时,充分发挥消费者协会、个体私营企业协会、相关行业协会、12315申诉举报联络站、食品安全保障监控点的行业自律作用和社会监督作用,共同营搞好“三鹿”奶粉专项查封活动。五是注重舆论宣传,扩大清查效果。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广播等宣传阵地,及时将上级关于集中查封“三鹿”奶粉的精神进行滚动式播发,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专项查封氛围。六是建立报告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建立完善了专项查封工作情况报告制度,加强信息沟通和反馈。根据省局的统一部署,在专项查封期间实行日报告制度,每天各县级局将查封工作进展情况及汇总统计表报送市局消保科,由市局统一汇总后上报省局。目前,专项查封行动正在进行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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