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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工商局按照《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集中治理车辆超限超载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的实施方案》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分工,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中,突出六项措施认真开展治超“百日整治”活动。目前,已排查各类货场318个,其中沙石场167个,煤场43个,其他货场108个;挂车、特种车生产企业17家。对2起涉嫌冒用他人公司的半挂车产品合格证,违法从事半挂车生产销售活动企业进行了立案查处。
一是积极宣传引导,营造舆论氛围。全市系统把宣传引导当作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组织落实,措施到位,做到了“三个强化”,即强化新闻媒体宣传,强化路面宣传,强化政策咨询宣传。召开了宣传动员会议部署治理工作,强化对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的重要性的认识,向社会公布了投诉举报电话;深入企业进行面对面宣传,悬挂标语,发放宣传材料,编发工作简报等多角度、全方位地开展宣传工作;制定信息管理制度,建立信息联络员队伍,及时汇集上报各类信息,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扩大了宣传面,营造了治超氛围。
二是突出整治重点,全面摸清底数。把“非标”车辆生产企业和非法货场作为此次整治重点,在广泛宣传的基础上,按照属地监管的原则,依托经济户口内容和日常巡查,在全市范围内对改装、拼装车辆生产企业和货场进行了摸底调查,特别对国省道旁的沙石料厂和改装车生产企业相对集中的场所进行了重点检查。通过调查,摸清了全市改装、拼装车辆生产企业和货场的确切底数、具体分布情况、经营情况。
三是引导自查自纠,切实提高整治效率。组织拼装车生产企业和货场采取“清、查、核”的办法开展自查自纠,重新审查其主体资格,看是否存在前置审批手续不全;是否未经批准擅自设立;是否存在无照经营或超范围经营行为;是否存在违规经营行为。通过自查自纠活动的开展,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大大提升了清理整顿工作的效率。
四是组织精干力量,实施专项整治。组织精干力量,按照职责分工和部署要求,扎扎实实地全面推进治超工作,截止目前,已查处2起涉嫌冒用他人公司的半挂车产品合格证,违法从事半挂车生产销售活动。
五是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在组织机构、时间要求和阶段性工作等方面做出了全面部署。市局党组召开了治理超限超载工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各项工作任务,成立了治超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治超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制订了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实施方案,各县级局参照市局的模式,相继成立了治超领导小组,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系统内部市县局领导小组建立了例会制度,定期听取汇报,调度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保证治超工作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六是严肃工作纪律,加强督导检查。市局组成督导组对全市系统开展治超工作进行明察暗访,活动结束后,将进行全面的督导检查,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以及明察暗访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及时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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